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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炉下工业平台延国用(2009)第015号部分(C)及延国用(2009)第016号整体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42711平方米约64亩)转让
标的名称 |
延平区炉下工业平台延国用(2009)第015号部分(C)及延国用(2009)第016号整体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宗地面积为42711平方米约6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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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J)20220118-A013 |
挂牌价格(元) |
719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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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2月23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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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工业平台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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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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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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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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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延平区炉下工业平台延国用(2009)第015号部分(C)及延国用(2009)第016号整体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宗地面积为42711平方米约6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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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地块 |
地理位置 |
座落在南平市延平区炉下工业平台 |
土地面积(㎡) |
4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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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
终止日期 |
2057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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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证号 |
延国用(2009)第015部分、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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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元) |
7197200 |
交易保证金(元) |
2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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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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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榕建融土﹝2022﹞估字第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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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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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南平市宇达科技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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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 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延国用(2009)第015号部分及延国用(2009)第016号,座落在南平市延平区炉下工业平台,土地用途为工业,其中涉及延国用(2009)第015号分割14263平方米宗地与延国用(2009)第016号进行宗地合并,合并后宗地面积为42711平方米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至2057年6月29日。(具体地块信息详见相关报告书) 2.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权利人:南平市宇达科技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有关税费的规定: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做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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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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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市宇达科技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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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南平市延平区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7640857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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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壹佰万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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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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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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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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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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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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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后七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成交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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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4.1 项目准入条件:C2012竹木片加工项目投资强度≥87万元/亩、3.0≥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1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建成投产后年完税营业收入达30000万元以上,且每年完税营业收入以10%以上增幅递增;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否则转让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2受让方取得所受让的土地主要从事用于工业企业项目落地。 4.3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后七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成交款项。 4.4具体事项以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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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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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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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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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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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411 0120 4200 0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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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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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保证金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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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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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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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2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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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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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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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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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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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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