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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源产权流转公告】政和县星溪乡梅坡村集体“洋尾下科、坡前后门、上店”等3宗山场274亩林地30年承包经营权
农村资源产权流转公告
标的名称 | 政和县星溪乡梅坡村集体“洋尾下科、坡前后门、上店”等3宗山场274亩林地30年承包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NPCJ农(L)20260409-028 | 挂牌价格(元) | 39770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6月2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7月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租赁标的名称 | 政和县星溪乡梅坡村集体“洋尾下科、坡前后门、上店”等3宗山场274亩林地30年承包经营权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标的概况
| 租赁期(年) | 30年 | ||||||||||||
地理位置 | 政和县星溪乡梅坡村 | ||||||||||||||
面积约(亩) | 274亩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中标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一次性足额缴清30年全部承包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
挂牌底价(元) | 397700 | 承租押金(元) | 1000 |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权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承包用途:仅限林地经营管理。 2.竞价标的位于政和县星溪乡梅坡村三个山场,①政林证字(2007)第03010270号,地名:“洋尾下科”,面积约148亩,主要树种:马尾松、世行林,需优先偿还造林投资每亩3立方米林木;②政林证字(2007)第03010267号,地名:“坡前后门”,面积约107亩,主要树种:马尾松,普通林,需优先偿还造林投资每亩1立方米;③政林证字第(2007)第03010267号,地名:“上店”,面积约19亩,主要树种:杉木。山场范围详见附件图,该标的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采伐许可证。 3.本次竞价标的为梅坡村“洋尾下科、坡前后门、上店”3宗山场约274亩的林木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挂牌总价=林地使用费+林木费用,其中林地使用费35元/亩/年,承包期限30年,林地使用费为287700元,扣除造林投资偿还费用林木一口价110000元,挂牌总价为397700元。 4.租金支付方式:中标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一次性足额缴清30年全部承包租金。 5.标的物情况:具体以实际现场看样与交接时情况为准。 6.起租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7.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竞租方如参加竞价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 ||||||||||||||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政和县星溪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政和县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25MADKAX425K | ||||||||||||
注册资本(万元) | 无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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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已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私自利用林地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2.未经出让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以转包、出售等形式将标的范围内的林地经营权转移给第三方。 3.本项目中标方需自行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材料,依规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且办证所需全部资料、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中标方务必在取得合法有效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严格按照许可范围、采伐标准开展作业,严禁无证采伐、超范围采伐等违规行为。村委会仅负责山场权属交付,不承担采伐许可证代办、相关费用垫付等责任。 5.承包方要负责山场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允许破坏山地环境,自觉接受发包方的监督。 6.其他交易条件以《林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 |||||||||||||
承租人资格条件 | 1.仅限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000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银行账号信息以系统短信信息为准),且竞价保证金须在公告期限内到账,用途注明“项目竞价保证金”。意向转入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公司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公司、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交易公司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 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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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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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黄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9-5633131、5613789 | ||||||||||||
看样联系人 | 魏先生 | 看样联系电话 | 189653705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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