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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钜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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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钜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 ||
| 机构项目编号 | NPCJ(WJ)20260617-A372 | 转让底价 (万元) | 78.879600 |
| 挂牌日期 | 2026-06-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02 |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
| 资产概述 |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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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26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成交后,根据《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支付给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交易佣金按标的挂牌价的0.3%及溢价3%支付给组织方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范围内拆除下的所有旧料归受让方所有,已拆除下的的旧料价值扣除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旧料款的余额作为受让方拆除工作的包干工程价款(固定总价),转让方无须另行向受让方支付拆除工程款。人工、材料的涨跌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风险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公示期未被投诉或提出异议)次日起3天内交纳,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后签订《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钜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残值整体转让合同》,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履约保证金待本拆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未出现安全问题或其他违约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但受让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转让方可以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天内,在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将成交价款(即竞拍报价)缴交至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账号后方可进场拆除作业,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中标价款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受让方进场拆除前应根据合同约定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转让方及监理审批后可进场拆除作业。 6、受让方必须按《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文件承诺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派遣项目经理进驻工地现场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发现违规施工每次罚款伍仟元缴纳至转让方。若不能按《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转让方向作出的以下处理: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受让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转让方交纳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转让方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7、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穿戴完好工作服。到现场佩戴安全帽及工作鞋,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拆除及清理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有受让方自行负责。 其他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钜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残值整体转让,包括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设备及地面下消防水池填平。建(构)筑物具体为钢结构(含简易钢构)厂房、钢混结构厂房、砖混结构厂房等;机器设备具体为地磅、行车等;各类苗木,具体以转让方现场交底为准。 2.拆除范围包括:室内地面、地梁、承台混凝土等构筑物的拆除破碎,将厂区内的所有物品清运至场外,做到建(构)筑物拆除完毕、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干净,苗木移除,净地移交转让方。本次拆除的所有建筑废料及苗木均由受让方处置,处置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需特别说明:《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钜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拆除建(构)筑物清单》所列项目及数量为原收储资产移交登载的情况,与实物状况不尽相符。本次拆除的建筑物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3.总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干净,苗木移除,净地移交的标准。转让方提供的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包含地上及地下部分)至原基础地面±0.00,拆除的旧料必须清运出场,做到地面无弃土、废弃物、场地平整(不允许将外部弃土,倾倒至场内用于平整)。 5.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资产情况,未查看的视为认同标的物与现场相符。 6.该转让标的经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出具国信评报字(2026)第1056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25日。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0702716000006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武夷新区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E8 |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企业类型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84MA34DLA24J | 经营规模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联系方式 | |||
|---|---|---|---|
| 转让方联系人 | 严先生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585993606 |
| 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林女士 | 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8849565 |
| 机构联系传真 | 机构联系邮箱 | 2477511758@qq.com | |
| 机构联系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 机构网址 | http://www.npcjzx.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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