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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光泽华桥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1标
| 标的基本信息 | |||
|---|---|---|---|
| 项目编号 | CG2026NP00170 | 机构项目编号 | NPCJ(WJ)20260604-A338 |
| 标的名称 | 福建省光泽华桥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1标 | ||
| 项目预算( 万元 ) | 0.000000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 挂牌日期 | 2026-06-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12 |
| 采购概述 | 福建省光泽华桥国有林场园岱管护站;采伐类型和方式:主伐-皆伐。(详见附件: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
| 交易条件 |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08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以标的总价(元)报价,本次竞买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2.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取得相关单位备案审核。 3.本项目广泛征集竞标人,不排斥任何有资格的潜在竞标人。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伐区拨交前受让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并提供保障(意外身故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花名册、购买工伤保险凭据、安全培训记录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给林场(注:在生产过程中若新增人员须先为员工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并提供保障(意外身故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才能进入伐区作业,并将前述资料交给林场),否则按违约处理,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受让方须会同林场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对成交伐区位置、周界等进一步确认(以现场拨交的位置、周界为准),在办理完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林场将伐区拨交给受让方后,林木的生产经营风险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必须做好林木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受让方未办理完伐区拨交手续擅自进入伐区作业按违约处理,林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与木材生产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林木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合同》、《木材安全生产协议》等相关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光泽华桥国有林场 账号:139801010400011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泽县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4.木材生产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木材款的10%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按期完成生产、伐区木材生产质量、林政管理、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伐区生产结束、确保迹地顺利交还光泽华桥国有林场并经林场验收合格后退还且不计息。 5.受让方必须提供木材生产劳务发票,受让方每月根据木材生产进度与林场结算生产工资,生产工资单价按林场测算的定额为准,结算生产工资时受让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受让方开具的木材生产工资税务发票所产生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竞买约定、林木定产定销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等《公开竞价文件》其他附件。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相关木材生产资质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该标的必须同时满足3家以上(含3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0702716000006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省光泽华桥国有林场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许友承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507004899566131 | 经营规模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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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 | |
| 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8849565 | |
| 机构联系传真 | ||
| 机构联系邮箱 | 2477511758@qq.com | |
| 机构联系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 |
| 机构网址 | https://www.npcjzx.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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