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
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福建顺昌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公开转让
受产权单位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标的一 | 南平市融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福建顺昌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公开转让 | 9120248.43 | 20000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情况:标的为(2024)闽0721民初83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债权,具体为:2023年,转让方为福建顺昌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在工商银行顺昌支行贷款900万元(共两笔)提供担保,两笔贷款均由福建神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神农珍稀菇业有限公司、池茂连、杨丽清、谢钦发、黄明灼提供连带反担保保证;同时,福建神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将其名下所有的和将有的生产设备,以最高额浮动抵押方式,抵押予转让方作为反担保,前述抵押物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2024年6月13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721民初830号民事判决(判决已生效),判决确认:转让方对福建顺昌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8854936.43元债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详见判决书);福建神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神农珍稀菇业有限公司、池茂连、杨丽清、谢钦发、黄明灼对转让方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转让方对建神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等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详见判决书)。因福建神农公司此前未经转让方同意将抵押物处置予第三方,转让方启动了维权诉讼,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根据《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闽0721民初830号显示甘肃神农珍稀菇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为福建顺昌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款20万元,固债本金扣减20万元,即880万元。转让标的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25日,具体详见福建兴益资产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兴益评报字[2024]Z104号》报告书。
1.2本次标的债权转让不设保留价且无优先权人。
1.3标的债权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1转让标的债权介绍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本公司对转让标的债权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仅为参考性说明。
2.2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现状有否本公司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3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审阅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应自行对标的债权的详细情况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应自行评估标的债权可能的可回收性。竞买人参与标的债权的竞买,视为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晓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或瑕疵。
2.4目前,标的债权均已经生效裁判确认,未进入执行阶段。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应法院了解标的债权执行案件是否能变更执行主体,以 及变更执行主体的相关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转让方可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但不保证相关法院能裁定变更执行主体。
2.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标的债权项下的抵押物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了解该等抵押物能否过户处置、权属过户变更所需手续、及办理权属变更所需的费用。
2.6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债权项下的抵押物的现场情况,并同意以现状为准受让标的债权,抵押物现状如与产权登记情况发生变化或误差,与转让方无关,竞买人竞得标的债权后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风险,且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降低转让款或要求解除《债权转让协议》。
2.7竞买人应清楚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主合同或从合同或相关文件、或其各自项下的相关权利可能存在未成立、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或灭失或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2.8本次转让为按标的债权现状转让,基于不良资产的特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竞买人竞得标的债权后不得以标的债权存在差异、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任何异议或反悔。
2.9竞买人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本次转让标的债权,可能因存 在计算或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的债权金额与附件《转让债权清单》中载明的债权金额以及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等)支持确认的金额不一致。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标的债权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关系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与参与标的债权转让的转让方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4.1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次日起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一次性汇至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2本次转让,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 让方要求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或要求降低转让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
4.3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转让方与受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办理标的债权相关文件资料交接手续。
4.4具体事项以转、受让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竞价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17:00整
请有意向竞买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严女士;
联系电话:0599-5613789、0599-5811165
联系地址一: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楼(万星广场对面)
联系地址二: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看样联系人:许先生13646021547
详情请登入产权公司网站:www.npcjzx.com
注: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