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
52辆报废公交车及1辆报废商务车整体转让
受产权单位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标的一 | 52辆报废公交车及1辆报废商务车整体转让 | 一批 | 832238 | 2000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情况:本次竞价标的为本次报废52辆公交车,1辆别克商务车,共53辆车,其中52辆车停放于水溪口场站,1公交辆停放于东坑岭下桥修理厂内。具体包含公交车52辆:1、黄海DD6100G08(13辆);2、合客牌HK6601GQ5(18辆);3、东风牌EQ6609CTN1(7辆);4、金龙牌XMQ6931G(1辆);5、金龙XMQ6850AGN5(13辆)。别克商务车1辆:通用牌SGM6515ATA。
转让标的评估报告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具体详见国信评报字[2024]第1048号评估报告书。
2.1转让标的风险提示:受让方需根据现场实物现状购买承担风险。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组织方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2.2竞标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标人的瑕疵,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3转让标的在拆卸、搬运、转移以及安全保障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与组织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4.有关税费的规定: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企业商誉,无违反国务院715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行为。
3.竞买人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拆解此批报废车辆,拆解后需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如未按规定拆解的车辆带来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成交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报废车辆转让合同》。
2.签订相关转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受让方需向产权方缴纳进场保证金5万元,如场站内设施因受让方损坏,照价赔偿,如无场站内设施损坏,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次报废车辆均已脱检,无法上路行驶,受让方须自提报废车辆,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到指定地点转移,设备转移的装卸、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移设备的费用及现场清理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提供报废车辆的免费拖车服务,并承担报废车辆托运过程中及解体前的全部安全责任。
5.进场提车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6.受让方协助转让方办理钢瓶户口注销手续。
7.本次报废车辆较多,挂牌交易时,以车辆行驶证上整备质量乘以2100元/吨,合计832238元作为底价,转让方对车辆实际重量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8.收到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9.其他要求详见《报废车辆转让合同》。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竞价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9日17:00整
请有意向竞买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严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9-5613789、0599-8860838
联系地址一: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楼(万星广场对面)
联系地址二: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看样联系人:陈先生0599-5282939
详情请登入产权公司网站:www.npcjzx.com
注: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