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阳分中心3台报废车辆(2台洒水车、1台挖掘机)及2台高枝修枝机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阳分中心3台报废车辆(2台洒水车、1台挖掘机)及2台高枝修枝机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NPCJ(J)20240812-A155 | 挂牌价格(元) | 3170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2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9月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名称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阳分中心3台报废车辆(2台洒水车、1台挖掘机)及2台高枝修枝机整体转让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闽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17日 | ||||||||||||
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标的情况:本次竞价标的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阳分中心3台报废车辆(2台洒水车、1台挖掘机)及2台高枝修枝机整体转让,现存放于国道237线长春桥公路站停车库、南林应急库。具体包含1、小型挖掘机(XY-65-7CT);2、洒水车(闽H061KD),车辆识别号:LGHXAD1H376620791,发动机号码;E12D1700935。3、洒水车(闽H256KE),车辆识别号:LGHXBG1H596601628,发动机号码:69529515。4、高枝修枝机:2台。 转让标的评估报告基准日2024年5月17日,具体详见闽岳资评字[2024]第0001号评估报告书。 2.1转让标的风险提示:受让方需根据现场实物现状购买承担风险。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组织方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2.2竞标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标人的瑕疵,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3以上转让标的均为使用过的设备,本中心对其质量、状况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阳分中心。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与组织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4.有关税费的规定:受让方承担交易过程中所有的税费。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阳分中心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1235070049014249XF | ||||||||||
注册资本(万元) | 1921.62 | 企业性质 | 事业单位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文号 |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受让方须自提报废车辆,自行准备车辆和装卸人员将报废车辆集中至拆解地进行拆解,并办理完成车辆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等手续,并完整移交给委托方。 2.受让方在对项目标的拆除、搬运、清理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组织方与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要求详见《报废资产转让协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认证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企业商誉,无违反国务院715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行为。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8000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06 | ||||||||||||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
过户保证金金额 | 无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 ||||||||||||
处置方式 | 若竞价成功,竞标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转为转、受让方签署相关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相关合同正常履行的,履约保证金抵作标的部分首付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标人,组织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10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徐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8849565、8860838 | ||||||||||
看样联系人 | 陈先生 | 看样联系电话 | 0599-5282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