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办公设备及电器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4-08-20 发布者: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阅读 : 287

标的名称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办公设备及电器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20240806-A154

挂牌价格(元)

64944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20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9月2日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批办公设备及电器整体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1月24日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存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天祥路19号标的物为实物资产包括具体包括办公桌、办公椅、空调、沙发等约310项设备,具体以实际现场交底为准,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件转让标的清单不作为价格、现场实物的依据。转让方对标的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由受让方自行判断。

该转让标的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出具国信评报字(2023)第112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31124日。

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此次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所载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材质、性能、归属、保存情况等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3.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若竞买人对转让标的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物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以上转让标的均为使用过的设备,本单位对其质量、状况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5.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与组织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2MA8UX8254Y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成交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交接时间:合同生效,款项付清后30日内。

3.交接内容: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评估报告、资产清单等文件资料移交给受让方。

4.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拆除、搬运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价款的千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未完成拆除、搬运工作超过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对物资作废弃处理或转售,因此造成的转让方损失,受让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5.物资装拆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对所转让的资产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7.受让方在销售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书》。

9.资产受让方搬运完后需做好现场卫生。

10.具体事项以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保证金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06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若竞价成功,竞标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转为转、受让方签署相关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相关合同正常履行的,履约保证金抵作标的部分首付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标人,组织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严女士、徐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56137898849565、8860838

看样联系人

林先生

看样联系电话

0599806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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