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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 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NPCJ(J)20240722-A138 | 挂牌价格(元) | 38000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名称 | 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整体转让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10日 | |||||||||||
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1.1项目概况: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转让,包括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及其他设施。其中围墙、伸缩门不在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 具体为钢结构(含简易钢构)厂房、钢混结构厂房、砖混结构厂房等;报废机器设备具体为晾布架、变电设备等;各类苗木一批,具体以委托方现场交底为准。 1.2拆除范围包括:室内地面、地梁、承台混凝土等构筑物的拆除破碎,将厂区内的所有物品清运至场外,做到建(构)筑物拆除完毕、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干净,苗木移除,净地移交转让方。本次拆除的所有建筑废料及苗木均由受让方处置,处置废料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需特别说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拆除建(构)筑物清单》所列项目及数量为原收储资产移交登载的情况,与实物状况不尽相符。本次拆除的建筑物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1.3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干净、苗木移除,净地移交的标准。转让方提供的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包含地上及地下部分)至原基础地面±0.00,拆除的旧料必须清运出场,做到地面无弃土、废弃物、场地平整(不允许将外部弃土,倾倒至场内用于平整)。 1.4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转让评估报告基准日2024年5月10日,具体详见国信评报字〔2024〕第1043号评估报告书;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武夷新区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84MA34DLA24J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文号 |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总工期:30日历天。 2.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公示期未被投诉或提出异议)次日起3天内交纳,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帐户后签订《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转让合同》,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待本拆除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未出现安全问题或其他违约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但受让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转让方可以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天内,在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将成交价款(即竞拍报价)缴交至南平市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账号后方可进场拆除作业,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中标价款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受让方进场拆除前应根据合同约定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委托方及监理审批后可进场拆除作业。 5、受让方必须按《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文件承诺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派遣项目经理进驻工地现场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发现违规施工每次罚款伍仟元缴纳至转让方。若不能按《拆除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转让方向作出的以下处理: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受让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转让方交纳拾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转让方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6、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穿戴完好工作服。到现场佩戴安全帽及工作鞋,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拆除及清理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有受让方自行负责。 7、受让方按工程清单及工程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8、受让方应当依法向拆除人员支付劳动工资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 9、若受让方未能如约完成拆除、清运任务,转让方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即: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罚款十日内按1000元/日计,超过10日-20日内按2000元/日计;20日以上按3000元/日计,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同时,转让方有权依法强制清场。如遇持续降雨、大雨等特殊天气,导致拆除工作无法进行施工,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10、受让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①项目经理 1 人,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二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③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焊工、搬运工等。所有进场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11、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致使拆除工作无法进行,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派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受让方的中标旧料款不予退还并通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每项扣壹万元,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12.为保证工作进度,确保竞价工作顺利进行。对竞买中弃标单位的弃标行为采取处罚措施,一是5年内禁止弃标单位参与武夷新区管委会及其下属集团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二是向市住建局投诉弃标单位在武夷新区的失信从业行为,由市住建局对弃标单位进行处罚。 13.转让方应付组织方按标的挂牌价的0.3%及溢价部分价款(溢价部分价款=成交金额-挂牌金额)的3%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4.其他交易条款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武夷新区海西林产工贸城(原福建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物及苗木拆除残值整体转让合同》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受让方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本竞价项目要求受让方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受让方拟担任本拍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00000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 06 | |||||||||||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
过户保证金金额 | 无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 |||||||||||
处置方式 | 若竞价成功,竞标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转为转、受让方签署相关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相关合同正常履行的,履约保证金抵作标的部分首付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标人,组织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10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徐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8849565、8860838 | |||||||||
看样联系人 | 许先生 | 看样联系电话 | 05995671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