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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二层52平方米房产和后楼三层163.5平方米房地产整体招租、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三层152平方米房地产招租
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二层52平方米房产和后楼三层163.5平方米房地产整体招租、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三层152平方米房地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NPCJ(Z)20230706-A103 | 挂牌价格(元) | 详见附件一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7月13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7月2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租赁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二层52平方米房产和后楼三层163.5平方米房地产整体招租、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三层152平方米房地产招租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标的概况 | 租赁期(年) | 详见附件一 | |||||||||||
地理位置 | 位于延平区府前路55号 | |||||||||||||
租赁面积约(㎡) | 详见附件一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租金按中选竞租价,第二年起年租金按上年度租金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无 | |||||||||||||
年租金底价(元) | 详见附件一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元) | 详见附件一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报价方式 | 网络一次性报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仅限经营文化、艺术培训机构行业,不得用于餐饮、噪音污染行业,不得经营洗浴、KTV、集贸市场等影响出租方形象的项目。 2.为便于竞标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租金总额以挂牌价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装修情况:简单装修,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4.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租赁标的一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7月31日,租赁标的二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9月30日。 6.起租时间:租赁标的一原承租人起租时间为2023年8月1日,租赁标的二原承租人起租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新承租人起租时间自新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 |||||||||||||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平市总工会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13350700003945157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性质 | -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文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若承租方为自然人,需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相关营业执照,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自觉保护房屋或设备安全。承租期间,承租方负责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 |||||||||||||
承租人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行政、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http://zxgk.court.gov.cn/)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详见附件一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银行帐号:8070 2716 0000 06 | |||||||||||||
保证内容 |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文件为准。 | |||||||||||||
处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组织方将在收到竞标人缴款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
看样联系人 | 章先生 | 看样联系电话 | 13695063738 |
附件一:
标的 | 标的及项目编号 | 面积(㎡) | 年租金 (元) | 租期 (年) | 租金 总额 (元) | 保证金 (元) | 竞价方式 | 是否有原承租方 |
标的一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二层52平方米和后楼三层163.5平方米房地产整体招租 | 215.5 | 54840 | 3 | 169505 | 13800 | 方式一: 网络一次性报价 | 是 |
NPCJ(Z)20230706-A103#1 | ||||||||
标的二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55号后楼三层152平方米房地产招租 | 152 | 36480 | 3 | 112757 | 9200 | 方式一: 网络一次性报价 | 是 |
NPCJ(Z)20230706-A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