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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39幢一层102室转让、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44幢一层101室转让
标的名称 |
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39幢一层102室转让、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44幢一层101室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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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J)20220309-A032 |
挂牌价格(元) |
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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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3月31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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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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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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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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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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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39幢一层102室转让、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44幢一层101室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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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可另附表) |
房产交易 |
描述 |
2.1转让标的情况: 2.1.1转让标的系1993年建成,坐落于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 177 号 39 幢 1 层 102 室;建筑面积 108.01 平方米(其中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为 93.89 平方米、附属房建筑面积为 14.12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18.8 平方米,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为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 7 层)的第 1 层(-实际位于地上第 2 层)、杂物间位于楼幢(总层数 7 层)的第 1 层;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不带电梯; 2.1.2转让标的系1992年建成,坐落于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北路 177号 44 幢 101 室;建筑面积 66.93 平方米(其中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为 57.95 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为 8.98 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12.5 平方米;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为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 7 层)的第 1 层(实际位于地上第 2 层)、杂物间位于楼幢(总层数 7 层)的第 1 层;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不带电梯; 2.1.3转让标的1、2 装修装饰均为进户门为木门;客厅地面为瓷砖、阳台地面为瓷砖、房间地面为金刚板;厨房及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均为瓷砖;抹灰墙面;普通洁具;铝合金窗。 2.1.4本次转让的两处房产均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的权利、义务和有关税费缴纳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执行,并到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由“划拨”转为“出让”),但是未将原不动产权证件更换为新的证件,拟办理转让房屋所有权人时再更换新的产权证。 2.1.5本次转让的房产不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具体详见国信评报字﹝2021﹞第1161号评估报告书。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2.4转让标的挂牌价(起始价)详见项目标的清单。 竞价保证金详见项目标的清单。 2.5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均为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10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支付完毕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属《房屋买卖合同》。 2.6有关税费的规定: 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做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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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元) |
详见附件一 |
交易保证金(元) |
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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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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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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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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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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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以上转让标的均为使用过的设备,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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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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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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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15814141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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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8,000万(元)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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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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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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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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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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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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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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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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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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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4.1转让标的成交后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10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支付完毕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属《房屋买卖合同》,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4.2受让方向组织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组织方将竞价保证金转至转让方账户,抵作成交价款的部分。 4.3转让方应支付组织方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额1%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4.4具体事项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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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是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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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详见附件一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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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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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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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411 0120 4200 0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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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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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保证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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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竞买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竞买人。 2. 竞买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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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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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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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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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 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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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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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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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886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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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序号 |
标的及项目编号 |
建筑 面积 (㎡) |
房屋所有权证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竞价方式 |
1 |
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39幢一层102室转让 |
108.01 |
南房权证字第 201505820号 |
360000 |
108000 |
方式二: 网络动态报价 |
NPCJ(J)20220309-A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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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平市江滨北路177号44幢一层101室转让 |
66.93 |
闽(2021)延平区 不动产权第 0017111号 |
188000 |
56400 |
方式二: 网络动态报价 |
NPCJ(J)20220309-A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