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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北路208号(武夷.(山水名城)紫阳古城)17幢1-2层08室房产转让
标的名称 |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北路208号(武夷.(山水名城)紫阳古城)17幢1-2层08室房产转让 | | ||||||||||||||||||
项目编号 | NPCJ(J)20200615-A060#2 | 挂牌价格(万元) | 344.1975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6月2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7月24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武夷山市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一、出租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
转让标的名称 |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北路208号(武夷.(山水名城)紫阳古城)17幢1-2层08室房产转让 |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房屋 | 地理位置 |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北路 | 建筑面积 | 458.93㎡ | | ||||||||||||||
不动产权证号 | 闽(2019)武夷山市不动产权第0009669号 | | ||||||||||||||||||
户型 | 装修情况 | 无装修 | | |||||||||||||||||
挂牌价(万元) | 344.1975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02 | |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竞价 | | ||||||||||||||||||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永和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价值时点 | 2020年5月21日 | |||||||||||||||||||
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标的情况: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北路208号(武夷.(山水名城)紫阳古城)17幢1-2层08室房产,建筑面积共计458.93平方米。转让房产为钢混结构,无装修,房屋所有权归福建武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实际用途:商业。标的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21日,具体详见福永评(2020)资W012号。 2.转让标的地类: 武夷山市度假区大王峰北路208号(武夷.(山水名城)紫阳古城)17幢1-2层08室房产,土地用途: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8年5月6日;土地使用权面积411.7平方米。 3.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4.转让标的挂牌价(起始价):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伍圆整(¥344.1975万元) 5.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福建武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6.有关税费的规定:转让房产的权属变更过户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组织方提供动态报价辅导服务。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24日工作时间,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1号四层。 |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武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669281094Q | | ||||||||||||||||
注册资本(元) | 伍亿圆整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批准文件文号 | 南国资〔2020〕45号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资金划转以转、受让方双方签字确认的交割凭证为准; 2.转让方在接收房产时代垫支付给“福泰”物业的前期物业费: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垃圾清运费10元/㎡(按房产面积计算),店招费2000元/户,水立户费1000元/户,由受让方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 102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
过户保证金金额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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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其他附件 | | | ||||||||||||||||||
五、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