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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54号B幢101室转让
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54号B幢101室转让 | | ||||||||||||||||||
项目编号 | NPCJ(J)20200811-A084 | 挂牌价格(万元) | 170.0758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8月1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8月24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南平市延平区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一、出租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
转让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54号B幢101室转让 |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房屋 | 地理位置 | 延平区八一路 | 建筑面积 | 147.29㎡ | | ||||||||||||||
房产证号 | 南房权证字第200203302号 | 土地证号 | 南国用(2003)第4595号 | | ||||||||||||||||
户型 | 装修情况 | 一般 | | |||||||||||||||||
挂牌价(万元) | 170.0758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7 | |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竞价 | | ||||||||||||||||||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价值时点 | ||||||||||||||||||||
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标的情况: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54号B幢101室,建筑面积共计147.29平方米。转让房产为钢混结构,房屋所有权归黄健儿所有,证载用途:住宅,装修情况:一般。该转让房产临延平区梅峰路,商业服务业、聚集度较好,路网密度高,交通便捷度较高。 2.转让标的地类: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54号B幢101室,地类用途:住宅;用权类型: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29.3平方米。 3.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黄健儿 |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资本(元) | 企业性质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文号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严格履行《房屋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2.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为准。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 |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7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
过户保证金金额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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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其他附件 | | | ||||||||||||||||||
五、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