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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福田轻型普通货车(闽 HAG975)公开转让
| 标的基本信息 | |||
|---|---|---|---|
| 项目编号 | NP2025DF101496 | 机构项目编号 | NPCJ(WJ)20251218-A561 |
| 标的名称 | 一辆福田轻型普通货车(闽 HAG975)公开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0.9273 |
| 挂牌日期 | 2025-12-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05 |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
| 资产概述 | 本次竞价标的为一辆福田轻型普通货车,车辆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李侗二直路八仙佳苑地下停车场,车牌为闽HAG975。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车辆电瓶接电后仍无法启动,里程无法知悉;前后保险杠及号牌完整,门窗、前后挡风玻璃完整,车身划痕明显;车内仪表齐全、座椅完整,日常保养维护一般;整体车况较差。车身颜色为黑色,排量2.8升。车辆处于脱检状态,行驶证遗失。车辆经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认定,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12日。具体详见国信评报字【2025】第1065号。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
资产地图位置
| 交易条件 |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29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2.1受让方需根据现场实物现状购买承担风险。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组织方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2.2竞标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标人的瑕疵,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3转让标的在拆卸、搬运、转移以及安全保障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车辆购买后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2.车辆购买前的所有费用由转让方负责(另有公告的除外); 3.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4.具体事项以转、受让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0702716000006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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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福建金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743833257J | 经营规模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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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 | |
| 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 0599-5811165 0599-8849565 | |
| 机构联系传真 | ||
| 机构联系邮箱 | ||
| 机构联系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 |
| 机构网址 | http://www.npcjzx.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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