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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10标
| 标的基本信息 | |||
|---|---|---|---|
| 项目编号 | CG2025NP00045 | 机构项目编号 | NPCJ(WJ)20251118-A492 |
| 标的名称 |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10标 | 转让底价(万元) | 0 |
| 挂牌日期 | 2025-11-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25 |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
| 资产概述 | 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
资产地图位置
| 交易条件 |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19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数量与预计出材数量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不可预见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并接受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他风险。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在林场组织拨交后,方可组织生产,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理对象,受让方必须严格按延平区林业局疫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伐、运输、销售,4-9月禁止松木采伐、运输及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中标后,应优先及时清理枯死木,按处理技术要求,做到即现即清,费用受让方自行负责;如转让方处理,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受让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意外身故理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成交后,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将全部成交款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木材定产定销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 账 号:1391 0101 0400 02458 开户行:南平市农行延平支行 4.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5.签订《木材定产定销合同》后,受让方需会同林场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对伐区位置、周界(伐区边界木喷漆明显标号)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林场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林场将林木拨交给受让方后,林木的生产经营风险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必须做好林木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6.受让方与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签订合同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按期完成生产、伐区木材生产质量、林政管理、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保证金,受让方应在林场拔交的四至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越界采伐,不偷盗周边林木、不非法收购来历不明的木材,并做好伐后的农田、水渠(引水管道)、道路、货场清理等伐后恢复工作,不得损坏高速公路消防管道等设施;不得损坏电力线路设施等;不得采伐标的物外的林场林木用于架桥、搭设工棚等,不得采伐标的物外的集材道路两侧林场的树木用于晒路;服从林场伐区质量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伐区移交给福建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则按盗伐林木处理:按杉木均价800元/m³、松木及杂木均价600元/m³标准的5倍补偿林木损失给转让方,并根据实际违反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涉及林政管理问题,则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7.受让方必须在采伐证期限内完成山场内所有立木伐倒。受让方凭采伐证严格按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工商进行注册,经营范围具有相关木材生产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该标的必须同时满足3家以上(含3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0702716000006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A05004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50700156985192Y | 经营规模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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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林女士 | |
| 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8849565 | |
| 机构联系传真 | ||
| 机构联系邮箱 | 2477511758@qq.com | |
| 机构联系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层;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 |
| 机构网址 | www.npcjzx.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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