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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117-10号店公开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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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2025DF100406 | 机构项目编号 | NPCJ(WJ)20250415-A134 |
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117-10号店公开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54.5 |
挂牌日期 | 2025-05-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26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南平市 | ||
资产概述 | 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117-10号店,不动产权证为:闽(2022)延平区不动产权第0013046号,建筑面积:32.38㎡,楼宇系属1995年建成,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10层,本次转让标的为一层沿街店面,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面积3.0㎡,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 |
资产地图位置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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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13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1.受让方需根据现场实物现状购买承担风险。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组织方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2.2竞标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标人的瑕疵,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3转让标的在拆卸、搬运、转移以及安全保障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参与此次资产转让的竞价人均需缴纳竞价保证金; 2.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受让方拒不签署相关成交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没收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 3.竞价人需在成交公示期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不得低于房产成交价的30%(也可大于30%,由竞价人自行确定)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成交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把剩余款项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并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 4.转让方在全额收到转让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物业移交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水电过户手续; 5.具体事项以转、受让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72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0702716000006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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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南平市八一路356号1-11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天官 | 注册资本(万元) | 53717.0637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企业类型 | A19003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574741860C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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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联系人 | 张先生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0599-8632298 |
机构联系人 | 黄先生、严女士 | 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613789、8849565 |
机构联系传真 | 机构联系邮箱 | ||
机构联系地址 | ①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楼(万星广场对面) ②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 机构网址 | http://www.npcjz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