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租公告(南平市延平区新建路111-5号商贸区15#招租)

发布时间:2024-11-27 发布者: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阅读 : 90

 

出租方委托、现对以下资产租赁标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广泛征集承租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及项目编号

面积(m²)

年租金

(元)

租期

(年)

租金

总额

(元)

保证金

(元)

是否有原承租方

南平市延平区新建路111-5号商贸区15#招租

12

8220

3

24660

2100

NPCJ(Z)20241118-A256#3

注:1.以年租金作为挂牌价

2.交易服务费:实际成交价总额×交易费率(累进费率);

3.为便于承租方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租金总额以挂牌价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4.租赁用途: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或不允许为餐饮、用火生烟、产生噪音、污染环境、宰杀、殡葬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及经营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业态。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

、竞价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新建路111-5号商贸区15#。

2.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租金。

3.装修情况: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4.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4年1130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标的新承租人起租时间2024年12月1日原承租户续租起租时间2025年12月1日

5.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竞租方如参加竞价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项目标的成交后承租需要接受的条件

1.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为准。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

1.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平台除外)。

2.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

3.租方授权他人办理竞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4.若竞成功,竞租方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单》之日起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交易服务费时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竞租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5.若竞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承租方,组织方将在收到《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

五、本公司指定的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 06   

六、公告时间:202412月27日202412月10日

七、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12月10日17:00:00

★特别提示:

公告期间均可报名,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租方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审核,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租方自行承担,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竞租方应至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公司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现场报名:竞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携带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特别提示:

承租方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九、租方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2.如委托他人经办竞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网络竞价承诺函;

4.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二)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网络竞价承诺函;

5.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6.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7.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

备注:1.《授权委托、《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格式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2.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十、竞标资格审查:

本公司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竞租所提交竞价资格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竞租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竞租应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资格相关材料,并承诺不存在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与本次公开交易活动有关的重大事实,若经本公司或出租方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竞租方(承租方有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等不实竞资格相关材料的,本公司及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的竞或竞得资格,同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佣金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网络一次性报价

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性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以下简称“行权时间”)。

1.非原承租人一次性报价阶段账户激活时间起2024年12月11日9:30前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2024年12月11日9:30后,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再次开始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

(二)特别提示

1.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2.组织方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十二成交确认,价款支付,签约

1.成交确认:定为标的的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至本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2.价款支付、签约: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差额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并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十三有关税费的约定:

1.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四、交易服务费

1.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实际成交总额为基数计算)。交易服务费分档累进计算标准为: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2.5%;

101-200万元部分的费率2%;

201-500万元部分的费率1.5%;

501-1000万元部分的费率1.0%;

1001-3000万元部分的费率0.6%;

3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

2.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

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号:1920 2010 0100 3669 82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租方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租方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出租方和本公司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5.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一: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楼

联系地址二: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联系电话:0599-5613789、8849565

邮箱:2477511758@qq.com

本公司网站:www.npcjzx.com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日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郑先生 15105048870

 

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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