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
南平高新开发区“孵化大楼”第一层右半层厂房、第三层厂房招租
标的名称 | 南平高新开发区“孵化大楼”第一层右半层厂房、第三层厂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NPCJ(Z)20241029-A226 | 挂牌价格(元) | 154396.8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人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租赁标的名称 | 南平高新开发区“孵化大楼”第一层右半层厂房、第三层厂房招租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标的概况 | 租赁期 | 3年 | ||||||||||||
地理位置 | 南平高新开发区“孵化大楼” | ||||||||||||||
租赁面积约(㎡) | 1787m²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采取按季支付方式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递增 | ||||||||||||||
装修期限 | 一个月 | ||||||||||||||
月租金底价(元) | 无 | 承租押金(元) | 无 | ||||||||||||
交易保证金(元) | 38600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租赁标的位于南平高新开发区“孵化大楼”,租金采取按季支付方式,必须先付款后租房,承租方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季租金,以后每季度租金必须在上一个季度末前交清,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2.为便于竞标人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租金总额以挂牌价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3.装修情况:按办公标准简装修,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4.租赁标的起租时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房屋交付时间由承租方、出租方双方协商确认。 5.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123507007296939807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万元人民币 | 企业性质 | -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文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2.合同期满后仅可续签一次,期限不超过2年,续租单价7.5元/月*平方米。 3.租赁期内,承租方使用水电费由出租方按季度代收代缴,出租方每季度抄表一次,水、电收费标准以水务公司及电业部门公布的标准为依据,大楼管理用水、用电公摊部分按实际租用房屋面积比例分摊。 4.房屋的租赁用途仅厂房或办公使用,承租方在使用该房屋时不得改动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设施、外墙及附着物,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不得拆除标的物上的装修物,依附于标的物上的装修物权属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允许转租。 6.其它事项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中另行详细约定。 | ||||||||||||||
承租人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386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竞价保证金 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70 2716 0000 06 | ||||||||||||||
保证内容 | 1.意向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司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公司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向竞租人,竞租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2. 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产权交易公司、出租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承租方应于租赁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向产权交易公司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租人、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标的动态(或一次性)报价但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时; (2)竞租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租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3)竞租人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5)承租方在资格审查期间或竞价成功后,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租赁标的质量、现状等)或其它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的; (6)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 ||||||||||||||
处置方式 |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组织方将在收到竞标人缴款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严女士、郑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60838、5811165 | ||||||||||||
看样联系:蒋经理 0599-8601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