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心血站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医疗及办公设备等)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4-09-25 发布者: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阅读 : 170

标的名称

南平市中心血站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医疗及办公设备等)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20240920-A186

挂牌价格(元)

840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9月2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南平市中心血站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医疗及办公设备等)整体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兴益资产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912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主要为转让方报废的医疗及办公设备等,具体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温度采集仪等253台设备本批次报废的电脑已全部拆除硬盘。

转让标的评估报告基准日2024年9月12日,具体详见闽兴益评报字[2024]第Z088号评估报告书。

2.1转让标的风险提示:受让方在销售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2竞标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报废物资不给与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2.3南平市中心血站转让中列明的物资因年久未处置报废,无固定仓库堆放,在多次搬动过程中会有可能存在遗失情况,竞价时请到现场查看,以现场的实物为准。

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中心血站。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与组织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4.有关税费的规定: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平市中心血站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12350700F34161813Y

注册资本(万元)

1639.12

企业性质

事业单位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成交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天内交纳,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后签订合同,受让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且未出现安全问题或其他违约问题后无息退还,受让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转让方可以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署后需在 15 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报废资产的拆除、搬运工作并做好现场卫生

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拆除、搬运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4.受让方逾期或逾期未完成拆除、搬运工作超过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废旧物资作废弃处理或转售,因此造成的转让方损失,受让方任需承担赔偿责任。

5.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报废物资转让协议》。

6.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成交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7.本批次物资为报废医疗设备,为了医疗安全,不得将报废医疗设备流入市场二次投入使用。受让方需按转让方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现场拆解和毁形,再交割。其中毁形、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报废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8.废弃拆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购买的标的物的合同款项到达转让方对公账户并且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转移出转让方场地后,转让方按成交价向受让方开具福建省血站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

10.其他要求详见《报废资产转让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2400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06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若竞价成功,竞标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转为转、受让方签署相关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相关合同正常履行的,履约保证金抵作标的部分首付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标人,组织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20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严女士、林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56137898849565、8860838

看样联系人

林女士

看样联系电话

0599-861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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