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资源
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位于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部分林木资产公开转让
标的名称 | 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位于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部分林木资产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NPCJ(J)20231215-A229 | 挂牌价格(元) | 2090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年1月3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位于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部分林木资产公开转让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林木资源 | 描述 | 2.1转让标的情况: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上现有的地上部分林木,林权权属为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变更到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名下;转让标的坐落于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调查面积229亩,蓄积量235.8立方米,出材量158.7m³,具体详见《厦均达评报字NP[2023]第0025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22日。 2.1.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林权证号:瓯林证字(2005)第008902号,林班号:030-04-060(1)、030-04-100(1)、030-04-130(1)、030-01-030(1)、030-01-040(1)、030-01-070(1)、030-01-090(1)、030-01-150(1)、030-01-140(1)、030-03-050(1)、030-04-110(1)等,采伐树种杉木、马尾松、阔叶树,具体位置详见伐区示意图、一览表;标的物四至范围的边界木及边界木以外的林木属于转让方所有或其他林权所有人所有,不属标的物,受让方不得采伐。否则按越界处理,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按违约处理,没收林政保证金。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2.1竞标人应对转让标的物进行现场认真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标的的林木价值做合理综合评估,对标的二类(或建档)小班因子仔细核对,本次转让标的森林资源资产以标的物实际林分现状为依据;未办理采伐证的小班或延期采伐小班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所作的关于本转让标的物介绍及相关资料仅供受让方参考,转让方和组织方对其不作担保,竞标人参与报名竞价即表明已看样并对转让标的物有关情况及瑕疵已详细了解,充分行使知情权,不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2.2.2竞标人应在报名时到标的现场签字确认,了解伐区情况,进一步明确竞标具体四至范围。转让标的的采伐数量误差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与组织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2.4有关税费的规定: 木材生产与销售环节的其他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开支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
挂牌价(元) | 20900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0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22日 | |||||||||||
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
重要信息披露 | 转让标的风险提示:竞标人应对转让标的物进行现场认真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标的的林木价值做合理综合评估,对标的二类(或建档)小班因子仔细核对,本次转让标的森林资源资产以标的物实际林分现状为依据;未办理采伐证的小班或延期采伐小班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所作的关于本转让标的物介绍及相关资料仅供受让方参考,转让方和组织方对其不作担保,竞标人参与报名竞价即表明已看样并对转让标的物有关情况及瑕疵已详细了解,充分行使知情权,不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市绿发国有林场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1569833572 | |||||||||
注册资本(万元) | 3624 | 企业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
经营规模 | 经济类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文件文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竞标人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4.1转让标的伐区内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必须严格遵照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伐、运输、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2受让方必须做好采伐工人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教育与监督,受让方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要求在施工前将有关挂靠合同和缴费凭证交给转让方核实,否则不得开工,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要做到确保无工伤事故,无火警火灾发生,发生工伤事故或者火灾引起的经济赔偿或损失由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4.3受让方生产作业前需向转让方缴纳安全生产保证、林木采伐质量保证金叁万元;受让方应按照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及林木经营有关的技术质量要求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活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严格按疫木除治要求完成全部除治工作,并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无息退回受让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林木采伐质量保证金。 4.4受让方凭采伐证严格按照采伐设计要求和有关林政法律法规进行自主经营,若不能按要求进行生产,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4.5转让标的内的坟头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受让方自行与坟主协商解决;受让方生产销售期间的一切过田过路的工作及费用由受让自行解决,转让方概不负责。 4.6本转让标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木材生产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4.7本转让标的山本费13176元和设计费2829.6元共计16005.6元由受让方承担。 4.8本转让标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木材生产作业后,受让方须进行松(疫)木采伐迹地除害清理,每亩单价443.84元,按实际验收面积(不得超229亩)结算除害清理费用,待建瓯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支付该项采伐迹地除害清理费用。 4.9受让方签订合同后,该转让标的林木经营权归受让方所有,山场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等)、责任、费用及损失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10具体事项以转、受让双方签订《林权转让合同》为准。 | |||||||||||
竞标人资格条件 | 3.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竞标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3竞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6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竞买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06 | |||||||||||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
过户保证金金额 | ||||||||||||
保证内容 | 1.意向竞标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公司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公司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竞标人,竞标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竞标人。 2. 竞标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标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公司、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公司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竞标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公司有权不予退还竞标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标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标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标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标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标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标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标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标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竞标人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标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竞标人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标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标人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竞标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标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 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其他附件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严女士、徐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5811165、8849565 | |||||||||
看样联系人:刘先生 18065993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