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第二批次间伐杉木木材销售

发布时间:2023-06-15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890

标的名称

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第二批次间伐杉木木材销售

项目编号

NPCJ(J)20230612-A089

挂牌价格()

5825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3615

挂牌期满日期

2023629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第二批次间伐杉木木材销售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林木资源

描述

2.1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为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间伐杉木木材,该批杉木木材全部存放于光泽县城区天天见货场,堆放杉木出材量984.782立方米(其中规格材179.651立方米、非规格材805.131立方米),具体规格、数量详见具体规格、数量详见《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光泽分公司木材库存表》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竞标人应对转让标的物进行现场认真核实,详细测算,并对该标的杉木价值做合理综合评估,本次转让标的杉木资产是以标的实物实际现状为依据,转让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竞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深入了解转让标的物现状,认真核实杉木数量及标的杉木价值,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误差产生的法律后果。

2.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与组织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2.4有关税费的规定:

木材生产与销售环节的其他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开支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全额负担。

挂牌价(元)

582500

交易保证金(元)

60000

报价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标的风险提示:竞标人应对转让标的物进行现场认真核实,详细测算,并对该标的杉木价值做合理综合评估,本次转让标的杉木资产是以标的实物实际现状为依据,转让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公司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竞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深入了解转让标的物现状,认真核实杉木数量及标的杉木价值,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误差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156990266C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经济类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为货场交货价,装车费、运费、税费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2.受让方必须做好工人的安全生产(装车费、运输)、防火(货场、运输)工作的教育与监督;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要做到确保无工伤事故,无火警火灾发生。发生工伤事故或者火灾引起的经济赔偿或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受让方应在签订《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间伐杉木木材销售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场内杉木木材装运、移除腾空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标的物的装运、移除腾空工作,受让方按每延期一天支付转让方货场使用费150元计算。

4.具体事项以签订《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间伐杉木木材销售合同》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拍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拍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拍保证金。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6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06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1.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公司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公司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竞买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竞买人。

2. 竞买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公司、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公司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公司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

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女士、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5811165884956588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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