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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市漳墩矿区地热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矿出告字[2014]05号
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就挂牌出让建阳市漳墩矿区地热探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建阳市漳墩矿区地热探矿权位于建阳市北东向直距约38km处的漳墩镇集镇范围内,交通便利。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1.118°26′30″,27°27′45″ 2. 118°28′45″,27°27′45″
3.118°28′45″,27°29′15″ 4. 118°26′30″,27°29′15″
勘查区面积10.28 Km2,勘查矿种为地热。勘查区范围内圈定地热异常3处,地表浅层测温最高温度32℃,预测日出水量300t/d。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应是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三、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根据《南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出让年限为叁年,自取得探矿权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延续。
四、竞买起始价:人民币伍拾伍万元。
五、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公告发布时间为
六、竞买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交验原件);2、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交验原件);委托办理的,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交验原件);3、竞买申请表一式三份;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5、承诺书一式三份(格式见《须知》附件)。以上款项复印件一律盖单位公章。
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竞买保证金50万元,应在
竞买人竞得该探矿权后,需缴纳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在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价款,视为违约,出让方依法收回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竞得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成交确认:本次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价格作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
九、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本次探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无普查以上地质资料,存在找矿风险,提供的勘查区有关找矿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且存在由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划、环保、林业、产业等相关政策调整而导致探明矿产资源后无法转采的政策风险。出让方对找矿风险和政策风险不作任何承诺。矿山建设开发,应符合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已提交竞买申请表的竞买者,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矿区现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
十、若对该探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反映。
十一、挂牌出让文件及具体事宜,请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未尽事宜,详见《须知》。
联系电话:0599-8849565,15105076269,联系人:郑祥智,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101号四楼。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