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租赁标的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作者:npatao 发布者:npatao 阅读 : 1329

关于变更租赁标的条件的通知

我公司于2020428日在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产招租公告“延平区水溪口公交总站一号档口仓库2号楼7#间、延平区水溪口公交总站二号档口仓库2号楼8#间等25处房产招租”(项目编号:NPCJ(Z)20200417-A034),现接到委托方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通知,将对租赁标的作如下调整:

1.将租赁标的十三“延平区水溪口公交总站综合楼一楼1#店招租”(项目编号:NPCJ(Z)20200417-A034#13)和租赁标的十四“延平区水溪口公交总站综合楼一楼2#店招租” (项目编号:NPCJ(Z)20200417-A034#14)合为一个标的“延平区水溪口公交总站综合楼一楼招租”(项目编号:NPCJ(Z)20200417-A034#26)。

2.租赁标的的经营范围由“商业用途,不得经营有污染、噪音、粉尘等项目(含餐饮类)”调整为“居住用途,可增设食堂,但不得对外经营”。

3.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但因使用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仍然需要承租方支付。

4.租赁标的“延平区水溪口公交总站综合楼一楼招租”(项目编号:NPCJ(Z)20200417-A034#26)年租金为28896/,租期1年。

公示日期自2020813日至2020826日。

 

特此公告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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