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华侨乡增坊村林权808亩林木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2021-10-19 作者:npcjzx2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2436

标的名称

光泽县华侨乡增坊村林权808亩林木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20210927-A150

挂牌价格()

31446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19

挂牌期满日期

2021111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光泽县华侨乡增坊村林权808亩林木资产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林木资源

描述

1. 转让标的情况:光泽县华侨乡增坊村林权808亩林木资产,标的座落:光泽县华侨乡;不动产权证(林权)证载面积:808亩(二类小班面积781亩),实际调查面积为789亩;树种以杉木、马尾松、阔叶树为主;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木总蓄积量为11404m3,其中杉木蓄积量7470m3,马尾松蓄积量3327m3,阔叶树蓄积量607m3。林权证号:《光林证字(2013)第00046号》(宗地编号:00160号,其中二类小班有4亩不在林权证范围内;宗地编号:00159号,林权证涉及到03-0101)小班和0301)小班,合并调查),终止日期:至20261231日止;具体范围界限详见林权证附图。评估基准日:2021330日,金诺资产评报字[2021]06158号。

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竞买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认真勘查,详细测算,并对标的价值做合理综合评估,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林木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利人(林权所有者):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并缴齐剩余款项,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林权转让合同》。

4.有关税费的规定:

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挂牌价(元)

3144600

交易保证金(元)

900000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630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均为使用过的设备,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156990266C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经济类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按《林权转让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林权转让后,受让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并继续履行转让方在转让前与跟转让山场林地所有权等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

2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变更、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林权变更、产权转移程序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3受让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所需的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应自行处理好周围村民之间的关系,若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及经营过程中过路过桥、过田等应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必须在转让山场范围内进行经营,不得越界进行采伐和其它影响林木生长的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6具体事项以签订《林权转让合同》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9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1.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竞买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竞买人。

2. 竞买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

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88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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