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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台金旅牌XML6103J58大型普通客车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
20台金旅牌XML6103J58大型普通客车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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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J)20210909-A137 |
挂牌价格(元) |
9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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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9月15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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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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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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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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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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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20台金旅牌XML6103J58大型普通客车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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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机动车 |
车型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车牌号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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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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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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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公里数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颜色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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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至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交强险至 |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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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的存放在南平市建阳区西区公交站和云谷公交站,厂牌型号: 金旅牌XML6103J58大型普通客车;车身颜色为白/绿,由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使用性质:公交客运;燃料种类:柴油;总质量:14750kg;外廓尺寸:10490mm(长)2500m(宽)3600mm(高);排量功率:8424ml/206kw;核定载客41人;车辆出厂日期:2015年5月8日;发证日期:2015年6月15日或2015年6月17日。这20部车辆主要承担京福高铁南平市站至建阳城区或武夷山度假区的运营路线,其车辆已行驶的公里数为20万至32万之间,这些车辆均在正常营运,有专门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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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元) |
980000 |
交易保证金(元) |
2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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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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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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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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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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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该批次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均至2021年12月,均有强制险及商业保险。本次转让不包含智能化车载设备(主机、调度屏、摄像头)、钱箱、IC卡刷卡机等设备。评估报告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闽武夷评报资﹝2021﹞H1014号。 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均为使用过、登记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车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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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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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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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84157140546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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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元) |
112万元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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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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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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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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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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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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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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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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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并付清全部交易款项,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正式《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2受让方须自提车辆,按照转让方的安排,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到指定地点转移,设备转移的装卸、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移设备的费用及现场清理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负责验收;受让方提供车辆的免费拖车服务,并承担车辆拖运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3该标的商业保险移交前,转让方将退保。车辆车身转让方及转让方所属的相关标识由受让方进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在转移以及安全保障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负责车辆自提,提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自转让方车辆交付受让方始,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其他事件,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签署协议后,应将过户手续在2021年12月25日前完结,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的转出手续。 5受让方应保证标的所有车辆转入地可办理转接落籍手续。所有车辆办理完落籍后,受让方应于5个自然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转让方及转让方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南平市车辆管理所)。如因受让方未能及时办理落籍转移的,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及影响,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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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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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 29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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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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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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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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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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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保证金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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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页面自行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通过网上/线下交纳交易保证金。经我中心审核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竞买人,竞买人自行登录竞价大厅页面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竞买人。 2.竞买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并按规定与交易中心、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网络竞价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和《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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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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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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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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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 (交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c、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准予投资的授权文件。 2.除提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法人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a.《竞价须知》; b.《受让申请登记表》(附件四,原件); c.《机动车转让协议书》(附件五,原件); d.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粘贴件(附件三)。 (注:法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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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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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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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林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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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车辆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