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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用于生产约1000吨动力煤转让
一批用于生产约1000吨动力煤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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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J)20210618-A089 |
挂牌价格(元) |
6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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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6月2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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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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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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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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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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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一批用于生产约1000吨动力煤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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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资产信息 |
物品名称 |
一批用于生产动力煤转让 |
数量 |
约1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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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元) |
684000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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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注:转让标的动力煤数量约1000吨,单价=挂牌价/1000吨,本次转让标的以单价作为竞价起始价,竞价报价按人民币进行报价(含税价),报价单位为“元/吨”,所报价格为煤收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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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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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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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总经理办公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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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位于转让方动力车间第一存煤场, 购进时间大约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原购进时煤质量标准为: 1.1热值(Qnet.ar):≥5000大卡; 1.2挥发分(Var):3%--10%; 1.3全硫(St.sr):≤1.0%; 1.4全水(Mt):≤8%; 1.5灰熔点:≥1300度; 1.6 1mm以下煤粒占比:20%;20mm以上煤粒占比≤10%; 1.7外观:黑色有金属光泽。 转让标的数量约1000吨,吨数因无法实际过磅称重,为转让方盘点后申报提供,存在误差,具体数量应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转让标的存货大部分有堆放管理,但堆积散乱,因存放时间长,受潮严重,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由受让方自行现场看货判断,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任何质量责任。评估报告基准日2021年6月4日,闽武夷评报资﹝2021﹞H1011号。 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1以上转让标的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吨数因无法实际过磅称重,为转让方盘点后申报提供,存在误差,具体数量应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本中心不作担保。 2.2因存放时间长,受潮严重,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转让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的任何质量责任。 2.3任何单位不得对本项目的竞价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反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经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在转让方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2.4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约1000吨动力煤转让合同》及《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 2.5有关税费的规定: 转让标的在办理交割手续所需费用,如搬运、装车、运输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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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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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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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31075198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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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55000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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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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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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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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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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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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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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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2.受让方收到合同签约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1000吨动力煤销售合同,并将1000吨转让标的物的成交价款先一次性转让组织方指定账户,实际过磅的动力煤价款从中扣减,多退少补。 3.受让方按签订的销售合同之日向转让方另行缴纳合同履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入动力煤成交价款中),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货完毕。凡转让方指定出售的约1000吨动力煤必须全部拉走,受让方应无条件执行,违者视为违约,受让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方完成转让方要求动力煤的清运,待转让方检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并开具13%专用发票。 4.受让方成交价格即为收购价(含税),其它所需费用,如搬运、装车、运输等所涉及到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负责监督约1000吨动力煤装车、厂内跟车,出厂开具转让方公司《南平南纸物资出厂单》(详见附件四)。 5.受让方在成交后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受让方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销售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的视同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6.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患措施,若违反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与转让方保安部签订安全协议(详见附件六)。 7.受让方使用的吊装设备、运输车辆,需经年检合格,禁止使用未经年检合格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无证上岗,受让方自身应对工作场所使用的设施和建筑等构件安全状况进行识别判断,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否则生产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8.出货过程将由转让方安保部、生产部监督装车、出厂,受让出货后须清理现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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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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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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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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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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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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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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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保证金金额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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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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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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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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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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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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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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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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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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