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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建盏文化创意园商业街5号楼8号店、6号楼3号店转让
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建盏文化创意园商业街5号楼8号店、6号楼3号店转让 | | ||||||||||||||||||
项目编号 | NPCJ(J)20180416-A036#C7 | 挂牌价格(元) | 1791526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5月2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6月24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南平市建阳区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
一、出租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
转让标的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建盏文化创意园商业街5号楼8号店、6号楼3号店转让 | | ||||||||||||||||||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房屋 | 地理位置 | 南平市建阳区建盏文化创意园 | 建筑面积 | 239.89㎡(其中5号楼8号店建筑面积约75.73㎡,6号楼3号店建筑面积约164.16㎡) | | ||||||||||||||
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 闽(2018)建阳区不动产权第0012870号 | | |||||||||||||||||
户型 | 装修情况 | | ||||||||||||||||||
挂牌价(元) | 1791526 | 交易保证金(元) | 360000 | | ||||||||||||||||
报价方式 | 网络一次性报价 | | ||||||||||||||||||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价值时点 | 2020年04月26日 | |||||||||||||||||||
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1.建盏文化创意园项目位于建阳区潭城街道考亭村原考亭中学内,距城区约4公里。项目用地总面积4.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额约1.5亿元,园区内主要有建盏文化商业街、DIY创客中心、建盏精品酒店、综合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推广中心、交易中心、建盏文化展示馆、龙窑、大师工作坊、产品展厅、产品制作区等。该园区是集观光休闲、娱乐体验、科普教学于一体的专业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主要建设项目有龙窑、大师工作坊、产品展示厅、产品制作区;二期主要建设项目有建盏文化商业街;三期主要建设项目有综合服务中心、DIY创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推广中心、交易中心、建盏文化展示馆、建盏检测中心、建盏精品酒店。 2.转让标的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闽(2018)建阳区不动产权第001287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55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限40年,终止日期:2057年11月19日。(转让标的具体登记地址、房号以受让方届时取得的产权证为准)。 标的评估价值时点:2020年04月26日,具体详见闽武夷评报房〔2020〕H6053号。 3.转让标的用途:仅用于除建盏工业生产以外的有关建盏经营及与建盏有关的文化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盏文化展示、交流交易、科研推广、体验观光、科普教育),不能转为其他用途。 4.本次转让标的属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转让标的交付: 5.1若转让标的是由原承租人报名且取得标的,原《招商合同》废止,需重新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 5.2若转让标的是由非原承租人报名且取得标的: a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 b转让标的原承租人的《招商合同》继续有效,直到合同期满即止(2024年底),合同期内原由转让方收取的租赁收入变更为由受让方收取,各转让标的租金明细详见附件一。 c转让标的将于合同期满(2024年底)后交于受让方。 d转让标的交接、装修补偿等事宜由受让方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 6.转让标的风险提示:转让标的正在办理产权证,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不确定。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7.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建阳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有关税费的规定: 转让标的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委托转让方代办产权登记手续,有关费用由受让方在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时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计算预交给转让方,多还少补。 |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84399026367A | | ||||||||||||||||
注册资本(元) | 贰仟万圆整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文号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取得该商业用房后,必须用于《产权交易合同》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不能用于其他经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让方须同意委托转让方选聘或成立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并承诺遵守业主规约。 3.受让方必须在办理交房手续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从转让方出具的《交房通知书》的交房之日起计算。 4.受让方装修方案应与建盏文化创意园建设风格相一致,受让方不得擅自在商业用房上加建或改变其外观、结构,不得擅自变更与其他相邻方相邻部位或公共区域部位的外观与结构,不得在楼宇的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不得将阳台封闭,阳台、外窗不得加设任何材质的外包栏,也不得擅自更改商业用房的承重结构、破坏防水层等,否则受让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恢复原状,转让方该部分的保修责任相应免除。如确需改变,受让方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房产管理部门、转让方、物业管理单位和规划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5.受让方取得该商业用房后5年内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必须由受让方本人经营,5年后若受让方需要对购买的房产进行二次转让时,也必须经营合同约定的产业,转让后的标的物用途不可改变,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经转、受让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在转让方取得产权证后90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产权证变更以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应付款项为前提,如受让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则转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期限顺延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7.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房产、水电、气等相关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应承诺严格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4.鉴于上述项目标的物特殊性,竞买人除了必须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自然人本人或企业法人中的控股股东(自然人),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各级建窑建盏烧制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陶瓷工艺高级技师或技师; (3)工艺美术师; (4)建盏十佳新秀; (5)以招商形式入园并签订招商入园合同的商户。 |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 36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 |||||||||||||||||||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
过户保证金金额 | ||||||||||||||||||||
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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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
挂 牌 信 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 ||||||||||||||||||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其他附件 | | | ||||||||||||||||||
五、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99-8849565、8860838 | | ||||||||||||||||
附件一:
转让标的租金明细表
标的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到期时间 | 月租金(元) |
标的一 | DIY区104、105 | 177.36 | 7011 | |
标的二 | DIY区107、108 | 254.97 | 9606 | |
标的三 | DIY区201 | 193.10 | 5600 | |
标的四 | DIY区202、203 | 194.53 | 5803 | |
标的五 | 1号楼4号店 | 208.98 | 6896 | |
标的六 | 3号楼1号店 | 67.21 | 2890 | |
标的七 | 5号楼8号店、6号楼3号店 | 239.89 | 8686 | |
标的八 | 7号楼6号店 | 89.17 | 3923 | |
标的九 | 8号楼2号店 | 182.12 | 6738 | |
标的十 | 8号楼3号店 | 204.8 | 7168 | |
标的十一 | 8号楼6号店 | 101.19 | 4351 |
备注: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免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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