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和脱墨剂车间生产线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3-05-30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1607

标的名称

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和脱墨剂车间生产线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20230421-A058

挂牌价格()

20000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353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612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和脱墨剂车间生产线整体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920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2.1转让标的情况:

2.1.1转让标的为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内的静电纸机、纱管纸机、包装纸机和脱墨剂车间,最早于19974月启用,设备存放于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内。从2009年开始,以上设备由于技术和经济环境变化原因并未实际投产使用,并长期停用至今,其主设备维护一般。

2.1.2关于转让标的范围:

本次转让的该批资产主要包括静电纸机、纱管纸机、包装纸机生产线设备和脱墨剂车间设备。转让标的设备安装存放在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内厂房内和脱墨剂车间内。

对于标的范围,特别约定以下:

⑴厂房内设备属标的物范围,对于管道系统,标的界限为从车间内伸出到车间外墙外1米以内范围的管道。伸出车间外的管道若有转弯,则以伸出长度和转弯长度之和不大于1米处为界,超出此界限范围或沿车间墙外布设以及路过标的物区域但不属于该系统的管道均不属于标的物范围。伸出车间外的管道又回到厂房内的属标的物范围,车间外墙外若有连接到隶属于该生产线的设备或池槽,则以设备或池槽上与系统外管道连接的法兰口为界。

⑵对于电线电缆,标的界限以车间高压室进线的接头为界,沿车间墙外布设以及路过标的物区域但不属于该系统的电缆以及车间外墙外电缆栈桥内的电缆及电缆桥架均不属于标的物范围。

⑶以下建筑物、构筑物不属于标的范围:

①钢结构厂房;水泥建筑物;

②水泥构筑物及与其连接的上人钢楼梯、平台、扶手栏杆;

③厂房及周边的地沟盖板。

④若转让方与受让方对标的物范围存在不同意见,则以转让方意见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2920日,评估报告编号:国信评报字﹝2022﹞第1109号。具体设备完好情况、缺损情况和质量及数量以现场看样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件不作为价格、现场实物的依据。转让方对标的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由受让方自行判断。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缺失与损坏,转让标的质量和状况以公示期间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公示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和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2.1因生产线处于停机状态,转让方无法对设备的完好状况做出保证,设备完好状况由受让方根据生产线的现状自行判断。

2.2.2因转让方历史和现实原因,无法对评估报告中标的物一一进行识别,可能存在帐、物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受让方应以现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为依据并承担购买风险,竞买成功后不得以账、物不符的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赔偿。

2.2.3部分设备、管道或池槽中可能残留影响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的残留物,受让方应采取切实可靠措施,确保设备拆卸过程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3转让标的权属:

本次竞价标的所有权属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成交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和脱墨剂车间设备转让合同》。

2.4有关税费的规定:

2.4.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2.4.2当标的的全部转让款项汇入转让方对公帐户并且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移离出转让方场地后,转让方按实际汇入款额的3%税率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4.3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佣金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包括:转让标的挂牌价的0.3%〔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和转让标的溢价部分价款(溢价部分价款=成交金额-挂牌金额)的0.7%

2.4.4转让方按受让方名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156989564G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性质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4.1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患措施,若违反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安保部签订《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及脱墨剂车间设备拆除、装卸安全协议书》。受让方使用的吊装设备、运输车辆,需经年检合格。禁止使用未经年检合格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无证上岗。受让方自身应对工作场所使用的设施和建筑等构件安全状况进行识别判断,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否则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4.2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物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即成交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和脱墨剂车间设备转让合同》。

4.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合同签约通知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该标的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20万元进场安全保证金。进场安全保证金不抵扣转让款。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签订标的物移交证书)。

4.4受让方在签订移交证书后,转让方向组织方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经转、受让双方盖章确认的转款证明。转让方从组织方提取该标的成交价款的90%。该转让款由组织方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开具相应款项税率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受让方。

该标的剩余转让款在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完《交割完毕反馈单》后,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剩余转让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为剩余转让款开具税率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受让方。

4.5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4.6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4.7受让方应接受的其他条件:

4.7.1受让方应委托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土[2018]11号)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的拆除工作,成立项目施工组织对拆除工作全员、全过程实施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禁止无证人员从事有资质要求的特种作业。

4.7.2受让方的施工单位应负责对工程项目提出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制定消防应急救援和人员疏散预案。开工前应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开工报告》应经安保部、委托单位及安全员签署意见,并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员工经教育培训,签订《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车间及脱墨剂车间设备拆除、装卸安全协议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受让方应加强安全防火工作,凡在工程项目的重点防火部位,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严格办理《动火证》手续,在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因受让方拆除工作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4.7.3部分设备或池槽中可能残留影响环境安全的残留物,受让方在拆除过程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土[2018]11号)规定要求实施,制定污染防治措施,防范设备拆除、搬迁过程产生二次污染。

4.7.4受让方在拆除电线电缆、电气设备前,需经转让方相关人员确认该电线电缆、电气设备已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4.7.5受让方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拆卸和施工等安全,部分设备或池槽中可能残留影响人身安全的残留物,特别是转让标的含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受让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承诺保障拆卸和施工等安全。对危化品的残留物要用专用容器收集,放入指定区域,不得排入地沟和随意泄漏。转让标的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在拆除过程中要听从转让方的指挥,不得擅自主张,受让方在拆除危险物件时要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涉及如需对转让方建筑物有破坏性措施才能移走转让标的的,要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被破坏的建筑物有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由转让方安全部门认定。

4.7.6受让方如需转让方提供现有行车等特种设备使用前需向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检验手续,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7.7受让方因作业需要,需将施工设备运到转让方厂区时,应向转让方办妥登记手续。受让的转让标的出厂时,应接受转让方检查并按转让方相关规定办理好出厂手续。

4.7.8受让方在拆移标的物过程中若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转让方资产拆除、运走,须对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7.9受让方必须按期无条件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否则,转让方有权雇第三方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期间所有转移费用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7.10受让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厂区内留宿过夜。

4.7.11施工用电装表计量,转让方按1.00/度收取电费。转让方提供电源接点,受让方自行布设电缆、安装电表并承担其费用。

4.7.12施工用水装表计量,转让方按2.55/吨收取水费。转让方提供水源接点,受让方自行布设管线、安装水表并承担其费用。

4.8其他交易条款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00000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银行帐号:8070 2716 0000 06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若竞价成功,竞标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转为转、受让方签署相关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所有款项的缴纳及报废车辆注销工作后,组织方根据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的《交割完毕反馈单》的账号进行无息划转。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标人,组织方在其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标人。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10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5811165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