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纸机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备转让

发布时间:2022-11-18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1834

标的名称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纸机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20221025-A146

挂牌价格()

800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118

挂牌期满日期

2022121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纸机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备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资产信息

物品名称

废旧纸机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备

数量

整体

挂牌价(元)

80000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630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总经理办公会议

重要信息披露

2.1转让标的情况:

2.1.1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在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南纸)供排水车间边临轻机厂的彩钢棚厂房、附属楼内及南平南纸厂区后门大作堆场6号钢棚内。

2.1.2关于转让标的范围:

南平南纸厂区后门大作堆场6号钢棚内的设备及供排水车间边临轻机厂的钢棚厂房围墙内、附属楼内的设备属于标的范围。

①对于管道系统,标的界限为以厂房围墙内的管道为界。超出厂房围墙外围或沿厂房围墙外布设以及路过转让标的区域但不属于该生产线用途的管道均不属于标的范围。伸出车间外的管道又回到厂房内的属转让标的范围,车间外墙外若有连接到隶属于该生产线的设备或池槽,则以围墙为界。

②对于电线电缆,标的界限以车间高压室进线的接头为界,沿车间墙外布设以及路过标的区域但不属于该生产线的电缆以及车间外墙外电缆栈桥内的电缆及电缆桥架均不属于标的范围。

以下建筑物、构筑物不属于标的范围:

①钢结构厂房;水泥建筑物;

②水泥构筑物及与其连接的上人钢楼梯、平台、扶手栏杆;

③厂房及周边的地沟盖板。

若转让方与买受方对标的范围存在不同意见,则以转让方意见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评估报告编号:厦均达评报字NP[2022]第0036号。具体设备完好情况、缺损情况和质量及数量以现场看样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件不作为价格、现场实物的依据。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缺失与损坏,转让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2.1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缺失与损坏,转让标的质量和状况以公示期间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公示期至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

2.2.2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自愿承担对转让标的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自愿对购买行为负完全责任。

2.2.3因转让方历史和现实原因,无法对评估报告中标的物品一一进行识别,可能存在帐、物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受让方应以现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为依据并承担购买风险,竞买成功后不得以账、物不符的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赔偿。

2.2.4因该标的处于停机状态,转让方无法对设备的完好状况做出保证,设备完好状况由受让方根据生产线的现状自行判断。受让方购买该标的后如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3转让标的权属:

本次竞价标的所有权属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设备转让合同》。

2.4有关税费的规定:

2.4.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未作规定或规定承担主体不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2.4.2受让方购买的标的物的合同款项到达转让方对公帐户并且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转移出转让方场地后,转让方按成交价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4.3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佣金费用人民币捌佰元整(¥800)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0015814141X2

注册资本(万元)

8000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文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4.1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即成交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至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相应的《设备转让合同》。

4.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3万元进场安全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移交手续(签订标的物移交证书),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开工报告》应经转让方主管部门、南纸安保部、施工/委托单位及安全员签署意见,并签订《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20个日历日内完成移离工作。

4.3若由于受让方原因未在接管后的20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拆卸、移离、搬运期限,每延期一日,受让方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0.1‰向转让方交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货款不予退还,未转移的标的物和进场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4.4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移离、运输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毁损、灭失等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标的物的保管、移离、运输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4.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4.6其他受让方应接受的条件:

4.6.1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防患措施,若违反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开工前应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开工报告》应经转让方主管部门、南纸安保部、施工/委托单位及安全员签署意见,并签订《星光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受让方使用的吊装设备、运输车辆,需经年检合格。禁止使用未经年检合格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无证上岗。受让方自身应对工作场所使用的设施和建筑等构件安全状况进行识别判断,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否则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4.6.2因转让标的中的大部分废旧附属设备存放于南平南纸厂区,需往南平南纸厂区拆卸装车运输,其中废旧纸机存放于南平南纸厂区边临轻机厂(一堵墙之隔),受让方拆卸废旧纸机时为方便运输如需经轻机厂居民区运走拆卸物,在拆卸运输期间受让方需自行跟围墙外的周边居民做好调解解释工作,由此产生的纠葛、纷争转让方概不负责,拆卸运输完后需把墙体恢复原状,并经转让方安全部门认定。如未恢复原状,转让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恢复墙体所产生的费用。

4.6.3受让方确保安全措施到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否则产生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6.4受让方应加强安全防火工作,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南纸安保部办理《动火证》手续,在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因受让方拆除工作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4.6.5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要听从转让方的指挥,不得擅自主张,不得有破坏转让方建筑物和建筑架构的行为,如违反转让方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赔偿。

4.6.6受让方因作业需要,需将施工设备运到标的所在南平南纸厂区时,应向南平南纸办妥登记手续。受让标的物出厂时,应接受南平南纸安保部检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好出厂手续。

4.6.7受让方在拆卸、移离标的物过程中若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转让方资产拆除、运离,应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按照该资产当前新品市场价值赔付,并在进场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安全保证金不足赔偿转让方损失由受让方补足。

4.6.8本次范围内的转让标的物,受让方必须按期无条件转移出转让方存放地,如有违约,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6.9受让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标的所在的南平南纸厂区内留宿过夜。

4.7其他交易条款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30000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411 0120 4200 00162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f、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后截图)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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