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挂牌项目
顺昌县新华书店一楼店面经营权转让
顺昌县新华书店一楼店面经营权转让公告
一. 转让方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顺昌分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县新华书店”)。
二. 项目介绍
1. 项目概况
顺昌县新华书店综合楼位于顺昌县城关中山东路141号沿街一楼,实用面积176.10平方米、层高4.5米,地处中山中路和中山东路交界,靠近国美电器、新春华大酒店和顺昌县实验小学,距顺昌县政府直线距离仅为135米,路段繁华。街道人流量大,基础设施完备,交通便利。
2. 项目定位
可作为服饰业、办公场所、小型超市、水果超市等经营场所。
3. 项目图纸
顺昌新华书店综合楼一楼平面图
地理位置图(A点为顺昌县新华书店综合楼)
招租店面实拍图
三. 项目优势
1. 区位优势
地处城关繁华路段,人流量大;紧邻两个公交站点(城关派出所公交站、新华书店公交站),交通便利;周边配套有锦芳小区、天天花园小区和华阳小区,保障客流量;店内基础设施完备,水电供应齐全。
2. 店面结构优势
实际面积大,为176.10平方米,可分为四个门面;店面层高高达4.5米,可用空间大;店面纵深为13.8米,可操作空间强。
四. 招租方式
1. 出租期限:三年
2. 月租金为:起始年月租为150元/平方米,第二年起月租逐年递增3%(注:四个店面可分开单个租赁,单个店面租赁价格以单个店面的实际面积计算;全部租赁的价格为26415元/月。)
3. 押金:承租户须一次性预缴六个月店租的押金,合同到期双方结算完毕后返还押金。
4.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5. 优惠事项:出租合同签订后,顺昌县新华书店免费提供一个月的时间供承租户进行店面装修。承租户店面装修不得改变原建筑结构,费用自理。合同到期后承租户须恢复店面原貌。
五. 承租户经营限制
承租户不得经营以下行业:餐饮业、娱乐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图书期刊及电子音像类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