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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9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30辆金旅XML6925J13CN、16辆黄海DD6100G08、3辆金旅XML6700JEV30)
标的名称 |
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9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30辆金旅XML6925J13CN、16辆黄海DD6100G08、3辆金旅XML6700JEV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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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PCJ(J)20220616-A080 |
挂牌价格(元) |
90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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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 7月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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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福建南平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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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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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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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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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9辆报废公交车整体转让(30辆金旅XML6925J13CN、16辆黄海DD6100G08、3辆金旅XML6700JEV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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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
报价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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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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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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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情况 |
内部决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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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2.1转让标的情况: 该次转让的49辆报废公交车,其中48辆停放于延平区水溪口场站,1辆停放于延平区延平西站。 49辆已停驶待报废的公交车为:2012年购置的金旅XML6925J13CN型LNG 清洁能源公交车30辆、2013年购置的黄海DD6100G08型LNG 清洁能源公交车16辆和2015 年购置的金旅XML6700JEV30 型新能源公交车3辆。其中,2012年和2013 年购置的公交车均已使用9年,机械磨损严重,维修成本高,且因零配件厂商停止生产配套零配件,使得维修耗材无法及时跟进,无法保障线路运营需要。2015 年购置的3辆金旅XML6700JEV30 型新能源公交车因电池原因无法维持正常运营生产,也处于停驶状态。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2.2.1该次报废车辆均己脱检,无法上路行驶。 2.2.2报废车辆以车辆行驶证上整备重量乘以2000 元/吨,合计 人民币玖拾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901680)作为底价,转让方对车辆实际重量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相关车型质量参照如下:金旅 XML6925J13CV整备质量为 8730kg、黄海 DD6100G08 整备质量为 10800kg、金旅XML6700JEV30 整备质量为 5380kg)。 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2.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49辆报废车辆处置合同》。 2.4有关税费的规定: 2.4.1受让方须自提报废车辆,按照转让方的安排,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到指定地点转移,设备转移的装卸、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移设备的费用及现场清理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负责验收; 2.4.2拆解时,转让方要进行现场监消,前往监消场地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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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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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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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福建南平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00157022996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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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企业性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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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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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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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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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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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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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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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4.1受让方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2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49辆报废车辆处置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需缴纳全部价款。 4.3受让方需提供报废车辆的免费拖车服务,并承担报废车辆拖运过程中及解体前的全部安全责任。 4.4 三辆金旅 XML6700JEV30 的动力蓄电池根据厦门旅行车有限公司要求要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进行回收。 4.5受让方需提供金旅 XML67OOJEV30 动力电池溯源报告。 4.6进场提车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7受让方协助转让方办理钢瓶户口注销手续。 4.8转让方收到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4.9转、受让双方签订相关转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进场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如场站内设施因受让方损坏,需照价赔偿,如无场站内设施损坏,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0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49辆报废车辆处置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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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商誉,无违反国务院715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行为,及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法规要求。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4.竞买人须具有体系覆盖范围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三本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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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27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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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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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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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411 0120 4200 0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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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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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保证金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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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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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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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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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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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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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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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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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严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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