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机器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2-02-15 作者:npcjzx2 发布者:npcjzx2 阅读 : 9300

标的名称

一批废旧(机器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20220105-A003

挂牌价格()

74586

 

 

挂牌起始日期

2022214

挂牌期满日期

2022311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一批废旧(机器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报价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318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2.1转让标的情况:

   该标的物均存放在南平市八一路50 号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一楼,转让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其设备完好性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因该批检测设备的 2015 10月之后处于闲置状态,部分证明书己缺失,设备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由受让方根据实地现状自行判断,机器设备闲置己久,转让方对该批标的物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不做保证,受让方在销售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评估报告基准日2021318日,国信评报字﹝2021﹞第1028号。

2.2转让标的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物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物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2.3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属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报废资产转让协议》。

2.4有关税费的规定

2.4.1标的转让过程中一切拆装、运输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安全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4.2本次转让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12350700490009429B

 

 

注册资本(万元)

270万元

企业性质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4.1受让方须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4.2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转让协议》。

4.3 受让方在成交公示期后10日内付清价款,并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转移出转让方场地后,转让方按成交价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增值税税票。

4.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报废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20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8411 0120 4200 00162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20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99-884956588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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