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
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预披露公告
受转让方“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披露,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披露公告如下:
转让标的: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并通过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产权”)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价格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公司职工安置问题;
(4)以上本次预披露公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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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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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5层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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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128MA359EHF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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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华勇 |
职工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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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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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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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结构(前十名)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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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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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1年第19次党委会议纪要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8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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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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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第7、12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三、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
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万元/人民币) |
报表截止日期 |
2021年5月31日 |
营业收入 |
0 |
营业利润 |
0 |
净利润 |
-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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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16535.39 |
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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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76140.54 |
审计机构 |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四、其他交易事项(预披露)
公告期限 |
20个工作日(2021年6月30日-7月27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付款要求 |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平潭翔源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平潭翔源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50%股权转让价款(含竞价保证金抵作合同价款部分)。 2.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并按年利率5%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受让方如未按期付款,违约部分按年利率5%的三倍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仍应赔偿。 |
其他需要预披露的事项 (包含项目企业主要资产) |
1. 平潭翔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2020G020地块,尚未开展实质性运营。 2. 2020G020地块已缴清土地出让金76160万元,剩余33840万元未缴清。未缴清的33840万元出让金若在正式股权转让交易前由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代缴,则代缴金额在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承担,由受让方还款给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3.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公租房棚改项目清单的通知》(闽建住﹝2021﹞2号)2020G020号地块已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纳入2021年棚改项目库,且列入2021年福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根据文件要求,应于2021年9月底之前开工,整体工期约36个月。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严女士
电话:0599-8849565、8860838;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9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本项目预公告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