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整体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作者:npatao 发布者:npatao 阅读 : 7436

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整体转让公告

 

 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竞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为收取竞价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转让标的名称、挂牌价及保证金

                               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名称

挂牌价

竞价保证金

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整体转让

108971

11000

其中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挂牌价人民币59668.5万元,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挂牌价人民币49302.5万元。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受、转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由转让方自行根据最终整体转让的成交价,按照两个公司100%国有股权的挂牌价比例进行分配。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

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8180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28MA33J6UX62

法定代表人

许侯发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筑装饰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前十名)

持有比例

1

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0%

           

 

 

(二)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

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818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28MA33JQGD8B

法定代表人

许侯发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筑装饰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前十名)

持有比例

1

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三)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人民币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截止2020131

57900

2.5

57897.5

0

-2.5

经福州闽航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计有限公司评估,出具闽航资(2020)评报字第GZ001号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131日,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58846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58843.5万元。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人民币58843.5万元。

 

(四)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人民币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截止2020229

47900

2.5

47897.5

0

-2.5

经福州闽航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计有限公司评估,出具闽航资(2020)评报字第GZ002号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229日,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48635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人民币2.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8632.5万元。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人民币48632.5万元。

 

(五)(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转让方与组织方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2.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1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仅包括存货(土地使用权)一项,实物资产的类型和特点如下:存货(土地)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西航路西侧,万景路北侧的2019G043地块,于2019125日竞得,用地面积45755平方米,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土地使用者为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已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岚资环让[2019]8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岚资环地合〔20202019G043号补1号)中约定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1230日之前开工,20231230日之前竣工。逾期将追究违约责任。

3.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2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仅包括存货(土地使用权)一项,实物资产的类型和特点如下:存货(土地)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鹿原南路东侧、海坛中路南侧的2019G049地块,于20191225日竞得,用地面积77680平方米,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土地使用者为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已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岚资环让[2019]17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岚资环地合〔20202019G049号补1号)中约定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需于2021114日之前开工,2024114日之前竣工,逾期将追究违约责任;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须自持部分商务办公建筑面积,部分住宅建筑面积为限价、限销售对象。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项目的转让方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并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准审批。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4.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组织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转、受让双方须在签署完《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合同,鉴于项目交易金额较大,若受让方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原则同意付款方式为:1.首期付款为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担保方式可采用经转让方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保证方式[第三方担保资质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中国境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或经具有银行间市场从业资格或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主体评级为AA+企业提供担保(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担保人主体评级报告);或为上年度中国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排名50强之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以下榜单发布机构之一为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组成“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发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主办发布;克而瑞发布);2.应为中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0201231日前,受让方将股权转让价款的20%及利息支付给转让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受让方将股权转让价款剩余的50%及利息支付给转让方;3.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转让款项的,除支付相应的利息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至实际付款日,逾期超过6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除了应承担股权转让协议中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的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二)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工商股权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的同时,经转让方认可的受让方实际控制公司需对存货(土地)2019G049地块签订项目产业投资监管协议,签署协议主体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确定。拟准备签订协议的受让方实际控制公司需在成交公示期内提供营业执照等其他实际控制证明材料给转让方进行确认。

(四)其他交易条件以《公开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平潭宏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平潭景新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0616日至2020714(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714日下午1700时。请有意受让方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郑先生、李女士;

  话:0599-88495658860838

  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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